一位完美的基督徒?

一位完美的基督徒?

一个有趣的事实:大黄蜂 最初被称为“humble bees”(谦逊蜂 ),因为它们通常性情温和,极少蜇人。早期英国移民的年幼子女难以准确发音“humble bees”,便常将其误称为“bumble bees”。由于成年大黄蜂动作笨拙、不协调,这个新名字便沿用下来了。

大黄蜂是少数能调节体温的昆虫之一。在寒冷天气里,蜂后和工蜂会通过颤动飞肌来取暖。它们硕大的体型和具有保温功能的毛茸茸外衣也帮助它们保持温暖,使它们能在比大多数其他昆虫更寒冷的气候和更低的温度下工作。

航空工程师们研究了大黄蜂,并得出结论:凭借它们那小小的翅膀和毛茸茸的胖乎乎的身体,从空气动力学角度来看,它们根本不可能飞起来。但大黄蜂们没时间去读那些报告,所以它们选择继续飞翔。

 

 

今天写这篇文章时,我正住在一家酒店里。 昨晚我在这间酒店的床上辗转反侧,试图获得一夜好眠却未能如愿。在翻来覆去的过程中,我不慎将床单扭曲,露出了床垫上的品牌名称:Serta“完美睡眠”。我实在无法说自己度过了一个完美的夜晚。在这个“完美而不完美”的世界里,大多数人已逐渐接受“完美”并不总是意味着“无瑕”。

然而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48)。

当耶稣要求我们“完全”时,祂究竟是什么意思?毕竟,人人都常说“没人是完美的”,更遑论要像我们在天上的父那样完全!这段经文一直是各基督教派既感到困扰又深受启发的源泉,也是引发诸多争论的催化剂。

“完美的基督徒”一词有时会让人联想到某种无菌、不锈钢般的圣洁机器人,它们与天国之间有一条直接的电缆,从中接收遥控信号。

乍看之下,我们或许会以为耶稣要求我们成为某种非人的、天使般的机器人,但若仔细审视几个关键词,或许能获得更清晰的理解。 在《钦定本》新约中,“完全”一词出现42次,通常译自希腊语TELEIOS(tel’-i-os),意为“在劳作、成长、心智与品格等方面达到成熟、完满的境界”(斯特朗词典)。以下是几个使用teleios的例子:

“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约17:23);

“所以,凡是完全的人,都要存这样的心”(腓立比书 3:15);

“若有人在言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雅3:2)。

“完全”一词在旧约中出现约57次,通常译自希伯来文“TAMIYM”(taw-meem’),意为“完整、正直、真实、无瑕、完备、充实、完美、真诚、健全、无瑕、无污、正直、完整”(斯特朗词典)。

“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中是完全的,挪亚与神同行”(创世记 6:9);

神对亚伯拉罕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行走,作完全人”(创17:1);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完全”(申18:13)。

禁忌话题
基督徒的成圣话题在信徒中如此敏感,以致大多数传道人都不愿涉足这个神学泥潭。若某位牧师鲁莽到承认自己相信神要我们停止犯罪,他立刻就会成为“你停止犯罪了吗?”这一问题的靶子。好吧,我这就说……我相信神要我们停止犯罪。

现在你可能会问:“道格牧师,你已经不再犯罪了吗?”不……但我并不孤单。保罗也承认自己尚未抵达。

“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 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 3:12-14)。

此外,我不记得读到过我们应当根据我或任何人的个人经历来解释真理。那种认为我们是带着罪得救,而非最终从罪中得救的观点,正是源于这种根据多数共识来解释圣经的流行倾向。

我曾听过数百人声称,他们认为大多数政客惯于说谎,仿佛这是他们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因此到了投票时,我们便选择那个最讨人喜欢的骗子。

同样地,正因为假冒为善的基督徒如此之多,大多数人已开始认为,寻找一位完美的基督徒,就像寻找一位诚实的政客一样遥不可及。主确实明确指出,这种持之以恒的顺服虽属罕见,但并非不可能。

“耶和华对撒但说:‘你曾留意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像他那样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的人了。’”(约伯记 2:3)。

“因为引到永生去的门是窄的,路是窄的,找着的人也少”(太7:14)。

正因世上和教会中充斥着诸多失败与不完美,许多人便断定:在耶稣再来之前,神对圣徒戴着歪斜的光环也心满意足。但我相信,虽然我们并非被召成为机器人,却被命令要全然顺服。

我喜欢A.J.戈登博士的表述:“我们深切担忧,许多基督徒将使徒的话——‘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不自觉地当作维持低标准基督徒生活的借口。与其因安于传统的不圣洁而低估成圣的可能性,倒不如在热切追求圣洁时高估这些可能性…… 若我们将‘无罪的完全’视为异端,那么对有罪的不完全感到满足,便是更大的异端。”

神想要完美吗?
当然想要!一个完美、圣洁的神怎能满足于不完美的标准?或者,一位原本创造了完美造物的完美造物主,怎能对不完美的造物感到满意? 接下来是这个问题:上帝会容忍不完美吗?答案依然是:当然!否则祂会当场将你我化为乌有。事实上,若非上帝至少暂时容忍不完美,整个世界都会瞬间毁灭。虽然很明显耶稣并非来定罪罪人,但祂也绝非来纵容罪恶!

还记得《约翰福音》第八章中那个被当场抓获通奸的妇人的故事吗?按律法,她本该被用石头砸死。许多人认为这个妇人就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这也是她与耶稣的初次相遇。

当马利亚战战兢兢地站在耶稣面前等待判决时,耶稣却在尘土上写字。指控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

当耶稣站起身来,只见那妇人独自一人,便对她说:“妇人,那些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约8:10)。

我相信她从耶稣的脸上读出了爱与怜悯。她信靠祂的恩典,当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时,她便领受了这恩典。但为了不让我们误解罪的致命性,祂明确地补充道:“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第11节)。

耶稣是在要求我们无罪吗?绝对是。耶稣绝不会有更低的标准。罪是摧毁玛利亚的疾病。你会希望耶稣说什么呢?“去,少犯点罪”?“去,减少你的罪恶生活”?耶稣来不是要让我们带着罪得救,而是要救我们脱离罪(太1:21)。这意味着要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罪的权势,以及最终脱离罪的存在。

真正的悔改
有人认为,当耶稣对马利亚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8:11)时,这证明律法已被废弃。事实上,恰恰相反!“犯罪就是违背律法”(约壹3:4)。 耶稣对马利亚说:“因我爱你,我将承担你的刑罚。罪伤害你,也伤害我。我将代替你成为牺牲,你去吧,不要再犯罪(违背律法)了。”

但在圣经中,真正的悔改始终要求为罪痛悔并弃绝罪恶,以此作为蒙恩的条件。“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并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言 28:13)。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莎拉是一位出色的基督徒,与主有着罕见而深厚的关系。但她的弟弟乔治却是家族中众所周知的“黑羊”,他自私的生活方式与姐姐慷慨的品行截然相反。乔治有严重的酗酒问题。经过多年的酗酒,他的身体开始因长期饮酒而出现问题,肾脏功能正在迅速衰竭。 医生告诉莎拉,如果不进行肾脏移植,乔治很快就会死去,但鉴于他长期酗酒的病史,他甚至能否符合条件被列入肾脏移植候补名单都成问题。 莎拉询问医生,她能否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捐给病重的弟弟。医生回答说:“如果你们的血型匹配,是可以的,但这是一项昂贵的手术,我们质疑为了一个有如此自毁倾向的人而冒险损害你健康的明智性。”

结果证明两人的血型确实匹配,但乔治没有保险,于是莎拉迅速将房子抵押,并承诺自己会支付剩余费用。经过再三恳求,她终于说服医院为乔治进行了手术。

移植手术进行得很顺利——至少对乔治来说是这样,但莎拉却遭遇了悲剧性的并发症。

她对麻醉药产生了严重过敏反应,术后发现自己腰部以下瘫痪。当得知乔治恢复得相当不错时,莎拉面对这一悲剧消息时表现得更加坚强。她说:“如果我能为弟弟争取到几年时间去寻找救主,那这一切就值得,哪怕我再也无法行走。”

现在,故事的重点来了。当她的弟弟从未到病床前感谢她那代价高昂的牺牲时,你觉得莎拉作何感想?当她得知弟弟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酒吧庆祝时,你又觉得她作何感想?

世上大多数人热切地接受神的恩典,却像那个浪子一样自私地挥霍殆尽。但当一个自称基督徒的人,在领受了神的怜悯与生命后,离开祂的同在,又回到那曾使祂为拯救我们而饱受苦难的罪恶中时,你们认为耶稣会作何感想?当我们看到并理解我们的罪给祂带来了多大的代价时,我们就不再愿意拥抱那个曾蹂躏我们主的大恶魔了。

耶稣并非为了给我们一张犯罪的许可证而降世并死在十字架上。祂来是要拯救我们脱离罪恶。那份爱正是使我们能从罪中回转的力量。“难道你轻看祂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祂的恩慈是领你悔改的吗?”(罗2:4)。

七十个七次
我们可能一再重蹈覆辙、陷入同样的罪中,但这并不意味着神已经离弃了我们。显然,抹大拉的马利亚也曾经历过同样的挣扎。

“又有几个妇女,从污鬼和各样的病痛中得了医治,其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从她身上曾赶出七个鬼”(路加福音 8:2)。

这并非指耶稣曾一次性赶出七个鬼,而是指她七次重蹈覆辙,而祂都赦免了她。“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起来”(箴言 24:16)。

如果你像马利亚一样,发现自己多次为同样的过错悔改,也不要灰心。 耶稣说:“你们要谨慎: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悔改,就饶恕他。他若一天得罪你七次,又一天七次转向你说‘我悔改了’,你总要饶恕他”(路加福音17:3,4)。

“彼得就来对他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

如果神要求我们一天七次或七十个七次彼此饶恕,祂会对我们少做些什么吗?当然,每当我们真诚悔改时,神都会赦免我们。但危险在于,我们可能会陷入滥用祂恩典的境地,因滥用祂的赦免而使自己的心刚硬。

“因为我们若故意犯罪,在得了真道的知识以后,就再没有赎罪的祭了”(来10:26)。

“这样,我们该说什么呢?我们仍要住在罪中,使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这向罪死的人,岂能仍活在罪中呢?”(罗6:1,2)。

否认自我、活出基督徒的生命需要付出努力。圣经说我们要争战、搏斗、奔跑、战斗和奋力。但这场战斗是美好的信心之战。我们必须努力信靠神为我们所定的计划和旨意,而不是信靠自己。 我们必须竭力亲近耶稣。马利亚在耶稣身边时,便远离了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约壹3:6)。

基督徒跟随基督
归根结底,耶稣降临世间有三个主要原因。第一,是为了向我们显明天父(约14:9,10)。第二,是为了代替我们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林前15:3;约壹4:10)。第三,是为了给我们树立一个得胜的榜样。请留意我们被邀请效法耶稣的各种方式。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20:21);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彼得前书 2:21);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是要你们照我给你们所做的去行”(约翰福音13:15)。

“彼此包容,互相饶恕;无论谁对谁有怨言,都要像基督饶恕了你们一样,你们也要饶恕人”(歌罗西书 3:13)。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要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彼此相爱”(约13:34)。

我们是奉差遣的,正如耶稣被差遣一样;我们被吩咐要像祂那样行走、行事、饶恕,并像祂那样去爱!鉴于这些明确的原则,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为何会抗拒“我们被召要像祂一样圣洁(完全)”这一真理呢?

此时,有人可能会认为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再次重申,我绝不自诩完美,但每位基督徒都是那位完美救主的跟随者。耶稣给我们留下了完美的榜样。 一旦我们说“神无法阻止我犯罪”,我们就踏入了致命的险境。本质上,我们是在说:“撒但有足够的能力引诱我犯罪,但耶稣却没有足够的能力阻止我犯罪。”我的圣经告诉我:“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约壹4:4)。

试图为自己的罪开脱的人,等于否定了自己的称义。耶稣使命的核心,就是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和权势。

“凡犯罪的,就是属魔鬼的;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3:8)。

魔鬼无可争议的工作就是引诱我们犯罪,而耶稣降临,就是要打破捆绑我们的枷锁,释放被掳的人(赛61:1)。

持之以恒的顺服
若细想,每个人总会在某些时候顺服神,至少在睡觉时如此。但主所寻找的,是一群能始终如一地顺服祂的人。正因如此,主对摩西说:“但愿他们心里有这般心志,时常敬畏我,遵守我一切的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申5:29)。

请注意,主要求我们永远遵守祂的一切诫命,并非为了使我们痛苦,而是为了我们和子孙的终极幸福!

大流士王对但以理说:“你所常侍奉的上帝,他必拯救你”(但6:16)。

请记住,那些始终顺服神的人,往往最不自知。(事实上,我会避开那些炫耀自己完美的人。)当但以理看见神的异象时,他说:“……我的容貌在我里面变为朽坏。”(但10:8)这是因为我们越靠近神的光,就越能察觉自己的不完美。

“上帝荣耀的一道光芒,基督纯洁的一缕微光,一旦穿透灵魂,便会将每一处污点都刺痛地显明出来,并揭露人性中的畸形与缺陷。……当他凝视基督那纯洁无瑕的品格时,便厌恶起自己来”(《通往基督的道路》,29)。

关于顺服能力的应许
《圣经》中充满了“极大而宝贵的应许:使你们借此得以分享神的性情,逃离世上因私欲而来的败坏”(彼得后书 1:4)。

以下仅举几例:“你要留意那完全人,观察那正直人,因为那人的结局必得平安”(诗篇37:37);

“然而,靠着爱我们的那一位,我们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罗8:37);

“但愿颂赞归于神,他常叫我们在基督里得胜,并借着我们在各处显明那因认识他而有的馨香之气”(林后2:14);

“所以,他能拯救那些借着他到神面前的人,直到永远”(来7:25);

“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地站在他荣耀之前的——”(犹大书 1:24);

“因为神救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导我们弃绝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私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地度日”(提多书 2:11, 12)。

那些拒绝相信我们能过得胜生活的人,是在指责神犯了严重而残酷的不公——既要求我们做不可能的事,又因我们未能做到而惩罚我们。 这好比一位父亲让蹒跚学步的幼儿去摸天花板,当小孩子踮起脚尖竭力够向七英尺高的天花板时,父亲却将孩子打倒在地,大吼道:“我让你摸天花板,你却违抗了我!”我知道,这幅画面很丑陋。

但假设我让幼儿去摸天花板,当他竭力伸展、试图完成这不可能的任务时,我却温柔地俯身将他托起,助他达成目标。这就是圣经所描绘的上帝。在上帝的每一条诫命之中,都蕴含着顺服的能力。

例如,神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19:2),又说:“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1:15)。 请注意“要”这个词。当主创造世界时,祂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3)。

当耶稣洁净那患麻风病的人时,祂说:“你洁净了吧!” 那人便洁净了!同样,当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太5:48)时,那使人成全的能力本身就蕴含在“要”这个神圣的词语中。我知道,当神要求我们过圣洁的生活时,这有时似乎难以企及,但请记住,当神要求我们不乘船渡海时,祂要么会分开海水,要么会使我们能在水面上行走。

请记住,耶稣曾说:“……离开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5),但保罗补充道:“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4:13)。

完全的爱
那么,基督徒成圣的本质是什么?若我们考察马太福音5:44-47的上下文,耶稣正在谈论爱我们的仇敌。当我们读到第48节,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便清楚地表明祂所谈论的是完全的爱。 路加福音6:36进一步印证了这一观点,耶稣在那里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这一思想:“你们要慈悲,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

那么,何谓基督徒的完全?就是完全的爱与完全的怜悯。完全的爱体现在甘心顺服上。“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例如,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爱神胜过爱自己的性命,宁愿进入火窑也不愿羞辱祂。但以理也宁愿进入狮子坑,也不愿羞辱他的神。虽然这种爱很罕见,但它是真实的,所有信徒都能达到!

对得胜的信心。
罪不仅仅是一次过犯;罪是一种生活方式。在耶稣拯救我们之前,我们是罪的奴隶。耶稣拯救我们之后,我们或许仍会失足,但“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6:14)。对于基督徒而言,曾经罪恶独霸、无人挑战的地方,如今耶稣已作为主和王,坐在我们心灵的宝座上。

“所以,不要让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体里作王,使你们顺从它的私欲”(罗6:12)。

这并非意味着真正的基督徒不会犯错。圣经中有太多他们犯错的例子。正因如此,约翰才说:“我儿女们哪,我写这些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然而,犯错应当是例外,而非常态。

这一概念在著名的《通往基督的道路》一书中得到了清晰的阐述:“一个人的品格,不是由偶尔的善行和偶尔的恶行所显明,而是由习惯性的言语和行为的倾向所显明”(第57页)。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乔纳森·韦恩赖特将军被日军俘虏,关押在满洲的一处集中营中。他遭受残酷对待,外表看起来“像个被击垮、被摧毁、绝望且饥肠辘辘的人”。最终,日军投降,战争结束。一位美国陆军上校来到战俘营,亲自向将军宣布日本已被击败,他已重获自由并恢复指挥权。

温赖特听闻消息后,回到自己的住所,却遭遇了几名看守,他们像往常一样开始虐待他。然而,温赖特心中仍回荡着盟军胜利的消息,他威严地宣告:“现在我才是这里的指挥官!这是我的命令。”从那一刻起,温赖特将军便掌控了局面。

韦恩赖特将军从至高者那里领受了信息,他凭着信心照着那信息行事,于是这信息便成了现实。他不再承认那些折磨他之人的权威。当我们接受耶稣如今掌权、拥有“一切权柄”并永远与我们同在这一真理时,我们也能真正得享自由!

“我的眼目要看顾这地忠信的人,使他们与我同住;那行完全道路的,必事奉我”(诗篇101:6)。

“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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