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的圣物:查尔顿·赫斯顿主演的《十诫》剧组道具即将拍卖
在1956年的票房巨作《十诫》中,由尤尔·布林纳饰演的法老与查尔顿·赫斯顿饰演的摩西展开了一场意志的较量。在红海失去大军后,法老终于在布林纳的最后一句台词中承认了失败:“他的神——就是上帝。”
当时,《十诫》 是史上制作成本最高的电影,预算高达1300万美元。然而,它也是最成功的电影之一。在最初的上映期间,该片票房收入约为1.227亿美元——按今天的价格计算约为13亿美元。该片还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特效奖,此前曾获得七项奥斯卡奖提名。
事实上,这部派拉蒙影业的经典之作对美国文化产生了如此深远的影响,以至于赫斯顿在《十诫》中使用的道具如今即将拍卖。这两块石板——即演员在“金牛犊”场景中手持的道具——预计最高可拍得8万美元。
伪装的偶像崇拜
若您认为8万美元的价格对于一件与真品相去甚远的玻璃钢道具而言荒谬,不妨看看该片此前在拍卖会上售出的另外两件物品。赫斯顿饰演蓄须的摩西时所穿的长袍以44.7万美元成交,而他手持的红海权杖则以44.8万美元售出。 这些道具的成交价远超最初的估价,这意味着《十诫》中的道具也可能以类似的价格售出。
其中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当流行文化贬低上帝的律法时,却反倒将一件道具奉若神明。
基甸的以弗得也曾发生过类似的情况。这种大祭司的以弗得是一种外袍,里面装着包含“乌陵和土明”的胸牌(出埃及记28:30),这些石头是上帝用来表明祂旨意的(民数记27:21;撒母耳记上23:9–12;28:6)。 当基甸为以色列人制作金以弗得时,表面上似乎是要引导他们的注意力从他的统治转向神的统治(士师记 8:23)。但基甸的版本并不符合神的原意。“它成了一个网罗”——对真正敬拜的廉价替代品——“以色列众人竟都随从它行淫”(第 27 节)。
但即便是源于神的物件,也可能成为偶像——就像摩西奉命制作的铜蛇一样。先知将其架在杆子上后,凡被“火蛇”咬伤而仰望它的人,便能活命(民数记21:6, 8)。这个物件预表了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受死。 然而在希西家王执政期间,我们发现以色列人竟敬拜这物件本身,而非它所预表的那位。因此,王“将摩西所造的铜蛇打碎了;因为直到那时,以色列人还向它烧香”(列王纪下18:4)。
[PQ-HERE] 敬拜预表而非应验的危险,或许在犹太人敬奉圣殿的方式上体现得最为明显。 他们非但没有在圣殿的礼仪中看见“那除掉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约翰福音1:29),反倒毁坏了作为他们“真圣殿”的主(约翰福音2:19),甚至还“指着圣殿的金子”起誓(马太福音23:16)。 当司提反对公会说“至高者并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使徒行传 7:48)时,“他们心里觉得扎了,就向他咬牙切齿”(第 54 节)。他怎么敢指责他们拜偶像!
圣经虚构
斯蒂芬的指控适用于当今所有自称基督教的文化。如果神不居住在那些恰当地指向祂的物体中——那些旨在说明祂住在我们里面的物体(哥林多前书3:16)——祂当然也不会居住在那些歪曲祂神圣话语的戏剧中。
许多所谓的“基督教”电影不过是历史虚构作品——就像《十诫》一样。我们可以花上好几个小时来纠结这部大片中的不准确之处,但那纯属浪费时间,所以我们只分析目前正在出售的那个道具。据一位圣经考古学家称:“石板上没有任何可辨认的文字。上面写的并不是十诫。”
那么,竞拍者为何要为这版“上帝律法”支付8万美元(甚至可能更多)?毕竟上面那些古希伯来文字拼出的不过是乱码。因为他们买的是好莱坞的产物,而非圣经。
为了模仿西奈山的红色花岗岩,这些“玻璃纤维石板被手工涂上了略有差异的红黑斑点古铜色……并特意塑造成略带不规则的形状,以进一步模仿凿刻的石头”。这或许准确地再现了摩西不得不重新雕刻的那第二对石板(出埃及记34:1)。 但第一对石版——即他打碎的那对——是由上帝亲自制作的(24:12),因此毫无瑕疵。此外,第10节指出,这些最初的石版是“用蓝宝石制成的……其澄澈如天穹”。
若忽视这些细节,圣经的真义便会被扭曲。但更大的歪曲在于,将神圣的叙事与迎合普通影迷的元素混为一谈。从本质上讲,《十诫》是一部爱情剧——讲述摩西(赫斯顿饰)、奈菲尔提里(安妮·巴克斯特饰)和拉美西斯二世(布林纳饰)之间的三角恋。 王后爱着一人,却不得不与另一人相守。“哦,摩西,摩西,”她在投身先知怀抱前说道,“为何,在世间万千男子之中,我偏偏爱上了一个愚昧的王子?”
自1956年以来,基督徒从中得到的教训始终如一:凡涉及《圣经》的内容,一旦经好莱坞之手,便无不被玷污。
然而,有一点值得我们赞赏,那就是赫斯顿在金牛犊崇拜者面前高举十诫时的那句台词:“没有律法,就没有自由。”的确,正是自由使上帝的律法比电影道具更具价值——比“金子,是的,比精金更宝贵!”(诗篇119:127)。
若想进一步了解这种自由的价值,请观看道格牧师的讲道《爱与自由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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