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驳回决定让人得以一窥未来
近45年来,在因宗教原因请假的问题上,员工一直处于雇主的掌控之下。尽管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的通过,部分目的正是为了防止宗教歧视,但1977年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关键裁决——即“泛美航空公司诉哈迪森案”(Trans World Airlines, Inc. v. Hardison)——通过确立“微不足道的成本”这一先例,实际上使雇主占据了上风。
简而言之,“微不足道的成本”原则意味着:如果你的宗教信仰在任何方面给雇主造成困扰,雇主便可援引哈迪森案的裁决条款,从而免除责任。数十年来,宗教自由倡导者一直对这一裁决提出异议。随后,人们迎来了不止一次,而是两次久违的机会,有望最终推翻该裁决。
田纳西州孟菲斯电力、燃气与水务公司的电工杰森·斯莫尔,以及佛罗里达州GLE Associates公司的求职者米奇·达尔贝里斯,均向最高法院寻求帮助,以维护其在职业活动中遵循良知的权利。
身为耶和华见证会信徒的斯莫尔,因在工作排班冲突时选择遵守宗教戒律而被停职两天且停发薪资;而身为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信徒的达尔贝里斯蒂,则因要求安息日工作安排而遭撤销录用通知。
但对这两位上诉人而言,最沉重的打击发生在2021年4月5日,最高法院驳回了他们的上诉。
拒绝受理未作解释
按照惯例,最高法院仅驳回了斯莫尔和达尔贝里斯各自提出的审理请求,未作任何解释。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4月5日裁决涉及的数十起上诉案件中,最高法院的两位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和塞缪尔·阿利托专门提到了斯莫尔的案件,并重点探讨了宗教自由的问题。
戈萨奇发表了异议意见(阿利托表示赞同),呼吁重新审视哈迪森案的裁决——联邦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此前均依据该裁决驳回了斯莫尔的诉求: “[瑟古德]·马歇尔大法官当时就指出了所有这些问题,他在异议意见中指出,‘微不足道的成本’测试无法与《民权法案》第七章的‘明确措辞’相协调,违背了‘简单的英语用法’,并‘实际上使……’第七章所包含的宗教自由承诺‘化为乌有’。”马歇尔曾于1967年至1991年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
戈萨奇接着指出,《美国残疾人法案》、《军职人员就业与再就业权利法案》以及《平价医疗法案》对雇主提出的合理便利要求,均“远比”第七章的要求更为严格。
他写道,正因这些法律的存在,“《第七章》所保障的宗教活动权利已沦为异类。在所有受法律保护的同类公民权利中,唯有这一项可被雇主近乎随心所欲地忽视。正如本案所示,即使是表现平平的员工,也可能获得比那些仅想参加教堂礼拜的高绩效员工更优厚的待遇。”
戈萨奇总结道:“我们进行审查没有任何障碍,也没有其他人可以归咎。此处的唯一错误是最高法院自己造成的——现在是时候由最高法院来纠正它了。”
为何重要
随着基督再临之日临近,宗教议题在我们的司法体系中正引发日益浓厚的关注。
但有一点似乎很明确:哈迪森案 的问题并未 消失。而美国最高法院对此似乎存在严重分歧。事实上,随着基督再临之日临近——《圣经》对此已有预言——司法系统中的宗教议题正日益引发关注。
对于一个自诩为“自由之地”的国家,一个通过《权利法案》修正案专门列举个人自由——首当其冲便是宗教信仰的“自由行使”的国家而言,将来某天竟会颁布与其背道而驰的宗教强制法,这似乎近乎不可能。但上帝的话语说,这确实会发生。
随着政教关系日益紧密,随着美国的立国根基遭到质疑甚至攻击,终有一日,这个国家将“使地和住在地上的人都敬拜那头受了致命伤又复原的兽” (《启示录》13:12);当它“使一切人,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或有兽名及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 (第16、17节);当它“使凡不敬拜那兽像的人都被杀害”时(第15节)。所有这些预言经文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涉及最终的强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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