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罪绝交

与罪绝交

作者:布莱恩·麦克马洪

一个惊人的事实:当 鹰遭到乌鸦或王鹃的袭击时, 它不会发起反击,而是会越飞越高,直到翱翔在骚扰者无法企及的高度。

海湾战争期间,伊拉克士兵被迫进行了后来被称为“史上最大规模投降”的行动。然而,这并非因为部队装备落后。事实上,伊拉克人拥有许多从前苏联购得的高度精密武器。他们的问题在于,士兵们从未接受过在实战中使用这些武器的正规训练,因此最终只能举手投降。

同样地,许多基督徒之所以常被试探所胜,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教导如何运用神的资源来对抗仇敌。圣经说:“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诗篇119:11) 在抵挡低等本性喧嚷的争战中,上帝的话语是最常被忽视的资源。自从成为基督徒以来,我学到的最有价值的一课,就是如何通过在圣经中宣告上帝的大能来抵挡邪恶的诱惑。

我们首先需要明白的是,诱惑本身并非错误。我们每个人都会受到作恶的诱惑。就连我们的救主耶稣也曾受过试探,但他却没有犯罪(希伯来书4:15)。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才能战胜那些常使我们受诱惑的事物?当魔鬼不断施压要我们屈服时,我们又该如何抵挡邪恶?

一个最基本却常被忽视的事实是:若没有我们的配合,上帝就不会赐给我们任何胜利。主不会从天上伸出手来,把香烟从我们嘴边拿走,也不会亲手从我们手中夺走威士忌酒瓶。祂不会用闪电击中我们的电视机,阻止我们观看暴力节目,也不会掀起狂风,把我们所有的色情资料吹出家门。 这些都是我们选择要战胜的事物,同时我们坚信神的大能会支持我们所做的选择。基督徒的胜利并非仅靠“意志力”或参加励志课程就能获得。那么,胜利究竟如何而来?让我们从圣经中寻找答案。

三步计划
通往胜利的第一步记载在《约书亚记》24章15节:“你们今日要选择所要侍奉的。”

为了说明,假设你正在尝试戒烟。(如果你没有吸烟的习惯,请将这个原则应用到你自己的具体需求上。) 如果你对自己说:“嗯,我大概想戒烟”,或者“我差不多想克服这个习惯”,又或者“我觉得戒烟是个好主意”,那并不是在做出选择!那是在与罪恶玩弄。首先,你要通过宣告来做出选择:“我今日选择侍奉耶稣基督,不再做这罪恶之事。”你必须做出这个选择。

这就是行使意志,即做出深思熟虑的决定并采取坚定行动的能力。我们先做出选择,然后神就会赐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能够实现所做的选择。

一旦你做出了选择,下一步就是宣告《哥林多前书》15章57节的应许:“但愿颂赞归于神,他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赐给我们得胜。”神赐给我们所需的得胜。如果我们在犯罪,并且意识到自己所做的是罪,我们无需祷告询问,是否克服这个罪是神的旨意。 我们早已知道,停止犯罪正是神的旨意! 没有必要祷告说:“主啊,若是祢的旨意要我戒烟,求祢帮助我戒掉”,或是“主啊,若是祢的旨意要我停止偷窃,求祢帮助我戒掉”。神已经在祂的话语中告诉我们,我们不可做这些事。当我们知道某件事违背神的旨意时,我们就可以满有信心地领受这应许——祂必赐给我们战胜它的胜利。

如果我渴望拥有百万美元,并祷告说:“主啊,请赐给我一百万美元”,我能否绝对确信神会赐给我那一百万美元?不能,因为拥有那一百万美元或许并非神的旨意。所以我无法确信地领受那祷告的应允。 但当我在圣经中读到,神的旨意是不让我做某些事时,我便能确信地求神赐下大能,使我战胜那个缠累我的恶习(约翰一书5:14;哥林多前书10:13)。我们可以确信,无论神要求我们做什么,祂必常帮助我们!

马可福音11章22节记载:“耶稣回答说:‘你们当信神。’”为了抵挡魔鬼的攻击,我们必须“信神”。耶稣应许说:“所以我告诉你们,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第24节。

人们常常重复说:“主啊,请赐我胜利。主啊,请赐我胜利。”五年后他们仍在祷告:“主啊,请赐我胜利”,却从未宣告自己已经得胜!

如果我送你一份礼物,它何时才属于你?在你接过它的那一刻,它就属于你了。我可以把礼物递给你,说:“请收下这份礼物。我把它送给你。请收下吧!”但除非你真的伸手去接,否则这份礼物并不属于你。

有时我们对神说:“我知道我必须弃绝这个罪。主啊,请帮助我。赐给我我如此迫切需要的胜利。”我们一遍又一遍地祷告求告,却从未意识到,在此期间神一直在向我们提供祂的大能,说:“你难道不愿领受这大能来支持你的请求吗?”

在求告神的帮助之后,我们必须从跪姿中站起来,说:“主啊,我相信你已经赐给我所求的胜利。”这就是我们如何领受耶稣的应许:“你们祷告,无论求什么,只要信,就必得着。”(马可福音11:24)

正如我们所学的,得胜的第一步是做出选择:“我选择不再犯这个罪。”第二步是宣告:“感谢神,我得胜了!我信!我领受了!”现在就将这一点应用到你的生活中。 选定你想要战胜的任何罪,说:“主啊,既然战胜罪是祢对我旨意的体现,我满怀信心地宣告得胜。”然后,一旦你凭着信心领受这份恩赐,它就属于你了。

第三步也是最后一步,见于《罗马书》6章11节:“你们也要这样,将自己看作是向罪已经死了,却向神活着,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要领受这应许,我们必须告诉自己:我们现在已经向那曾经奴役我们的罪恶习惯死了。 正如尸体无法被试探,因为它无法对试探作出反应;同样,若基督徒视自己为向罪已死,他们对试探也将无动于衷。对自已说:“我无法回应那罪恶的试探,正如死人无法回应一样。我视自己为向那罪恶之事已死。”

似乎我们的思维习惯于以“三”为单位来记忆事物,所以当你因任何事受撒但试探时,请记住这个“一、二、三”的计划,并大声说出来。

  1. “不!我选择不再犯这个罪了。”
  2. “感谢神,赐我得胜。”
  3. “我已向这罪死。”

当我做出选择时,那就是我的“不”。那也是我从神那里宣告得胜的时刻。最后,我必须说:“我绝不回应它。” 若你遵循这个简单的计划,就不会屈服于罪恶的诱惑。既然你已下定决心拒绝某事——尤其是当你已感谢并接受神赐予支持这个决定的能力,并宣告“我甚至不会回应它”来拒绝那个念头时——你又怎会屈服于它呢?

不要让罪环绕你
作为得胜者,我们接下来能做的是确保诱惑降至最低。罗马书13章14节告诉了我们方法:“只要穿上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 请留意这节经文的两部分。首先,经文告诉我们要“穿上……主耶稣基督”。换言之,每天都要以彻底的属灵更新开始并结束。清晨醒来时,通过求神赐下圣灵来“穿上……主耶稣基督”,这样你就能“靠着圣灵行事,不随从肉体”(罗马书8:1, 4)。

你是否注意到,当你在清晨与神相处之后,灵里便更有力量去面对新的一天?反之,若清晨没有通过祷告或读经与主相处,你是否感觉无法体验到所渴望的那种亲密同行?若不花时间“穿上主耶稣基督”,那么当试探来临时,你就没有属灵的能力去抵挡它。 若你已感受到这种亲近,一切就会容易得多!

圣经告诉我们:“你们若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加拉太书5:16)你要么处于属灵的心态,要么处于属肉体的心态。当你顺着圣灵而行时,属肉体的事就无法得逞;反之亦然。当你被属肉体的心态支配时,属灵的事便无法吸引你。 属肉体的思想会让人暴饮暴食、酗酒、吸烟、心怀怨恨、暴跳如雷等等。保罗的意思是:“穿上属灵的心思,你就不会满足肉体的私欲。”当《罗马书》13章14节告诉我们“不要为肉体预备机会”时,意思就是“不要让自己置身于不必要的试探之中”。 举个例子,假设我是个酒鬼。你觉得我走进酒馆或酒吧,坐在四面八方都在喝酒的人群中,然后祷告说:“主啊,请帮助我在这里不要喝酒”,这会是个好主意吗?你觉得这合理吗?把自己置身于肉体的试探之中,却祷告求神从其中拯救你,这合乎逻辑吗? 不!主首先会说:“好吧,如果你真的想要得释放,那就立刻离开酒吧!”不要一边让罪恶包围自己,一边又祈求从罪中得释放。如果我想戒烟,却不把所有东西都扔掉——每一支香烟、每一个烟灰缸、每一个让我想起这个习惯的小打火机——我真的有决心戒烟吗? 不!如果我家里哪怕留半根烟,其实就是在对自己说:“我注定会失败,我把它留着就是为了失败时用。”这根本是在自取败局。通往胜利的唯一途径,就是清除一切让你想起这个习惯的东西! 如果我意识到听重金属音乐正在破坏我的基督徒生活,因此想要戒掉,但客厅里摆着音响,所有摇滚磁带和CD都陈列在那里,你觉得我真的能戒掉吗?当我每次走进客厅都受到诱惑时,我可能摆脱这种诱惑吗?不可能。 我必须把它们全都扔掉,因为每当我看到那些磁带和CD,肉体(属血气的本性)就会渴望那种音乐。

多年前,我曾自酿葡萄酒。我其实并不喜欢发酵酒的味道,但觉得酿造过程很有趣。于是,我酿造了许多不同种类的酒——覆盆子酒、蓝莓酒、黑莓酒、大黄酒——然后因为对自己的作品感到自豪,我便把它们陈列在地下室的架子上。 后来我发现,喝酒并非神的旨意。我清理掉了所有的啤酒和其他酒精饮料,但当我看到自己酿造的那些葡萄酒时,心想:“这些我就留着吧。”我自以为是地认为,既然人们都说酒会随着时间推移越陈越香,而且我还可以向别人炫耀说:“看,这是我自己酿的。” 然而,每次走进地下室,我都会抬头望向那排酒架,心想:“我应该尝一口——就为了看看它是否真的越陈越香。其实我并不想喝,但你知道,人们都说酒是越陈越香的。”几个月过去了,我依然盯着那些酒看。 最后我意识到把诱惑放在自己面前是多么愚蠢,于是决定必须处理掉这些自酿的酒。除了留下一瓶,我全都倒掉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留下一瓶,但我确实留下了。没过多久,那瓶酒也开始诱惑我。 最后,我看着那最后一瓶,心想:“如果我真的想要得释放,就必须把它们全都处理掉。”我拿起剩下的那瓶,真的,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就直接把它倒掉了。就在那一刻,上帝赐予了我彻底的胜利!当我扔掉最后一瓶时,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喝酒了。我确信这一点!我已经彻底戒掉了。

不要把毒品放在家里,却求神救你脱离毒品。不要把酒放在家里、车里或工作场所,却求神救你脱离酒。 不要在家里存放色情资料,却说:“主啊,我不想有淫念。”如果你真的想宣告那句圣经的话“我向罪已经死了”(罗马书 6:2, 11),就清除那些诱惑你的东西,这样你才能得胜!

如果我们身边还留有这些不该有的东西,这表明我们其实并不相信自己能从这些事中得释放。通过我们的行为,我们是在说:我们打算在某个时候,从上次停下的地方继续下去。

关上大门
接下来这一点在神战胜坏习惯的计划中至关重要。雅各书1:12-15宣告:“那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爱他之人的。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弗利普·威尔逊(Flip Wilson)是70年代一位颇受欢迎的电视喜剧演员,他常说那句著名的台词:“是魔鬼逼我这么做的。”然而,圣经的真理恰恰相反。魔鬼无法强迫你做任何事。魔鬼可以施压于你。魔鬼可以迫害你。魔鬼可以极力引诱你,但神并未赋予魔鬼使你或我犯罪的能力或权柄。 要使罪发生,我们必须先让诱惑进入我们的思想。圣经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雅各书1:15)这可能是对酒精的私欲、对吸烟的私欲、对荣誉的私欲、对暴饮暴食的私欲,或是对急躁、愤怒、说脏话或其他肉体欲望的私欲。当私欲的念头浮现在你脑海中时,一扇门便出现了。 你可以让错误的念头进来,也可以猛地关上那扇门。请记住,被罪恶的念头诱惑本身并非罪。然而,若任由那个念头孕育生长,直至你珍视它,那便是罪。

假设我想戒烟,而“抽根烟”的念头浮现脑海。如果我坐着思考:“嗯……要不要抽那根烟呢?天哪,此刻那烟味一定很棒”,我这算是在做什么?我是在让这个念头萌芽。 我是在邀请它进入我的内心,并对其百般珍视,直到这个念头膨胀得如此巨大,最终我会在绝望中惊呼:“哦,我必须得抽烟!”然后,在我尚未察觉之际,我便真的照做了。

切断电源
许多吸烟者无法戒烟,是因为他们不断对自己说:“我正在尝试戒烟。看看我,我处境多么糟糕?我真为自己感到难过。”

难怪他们会不断想着抽烟,最终又回到了吸烟的旧习中。他们的失败在于一味地想着香烟,而不是立即向那位拥有一切权能的主求助,说:“不!主啊,感谢你赐予的胜利!我已经向它死了!”

那些被立即拒绝的罪恶念头是毫无力量的。试着实践一下,你就会明白!每当相同的思维模式在脑海中反复出现,习惯便在心中形成。你正在为那个罪恶的习惯铺设一条说“是”的“高速公路”。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宣告“高速公路关闭”,然后为这个习惯建造另一条说“不”的“高速公路”。 这个过程的美妙之处在于,每当对内心宣告:“不!感谢主,因祢赐下胜利!我已向那个习惯死去了!”下次它就会更容易接受新的思维模式,再下次、再下次会更容易,直到抵挡诱惑变得轻而易举,而那个恶习再也无力作祟。学会重塑我的坏习惯,是我成为基督徒以来所学到的最有力量的一课。

当被不符合基督品格的念头诱惑时,要立即拒绝。不要等五秒钟,甚至不要等两秒钟。当念头出现时,说:“不!主啊,感谢祢赐予的胜利!我已向它死!”然后将心思转到别处。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先在心中放置一些积极的内容,而最能填满心灵的便是圣经! 当撒但三次用强烈的试探攻击耶稣时,耶稣三次都立即回答:“经上记着说。”当我们面临作恶的试探时,你也应当从神的话语中回应:“经上记着说……”。要专注于神的大能,而非你的问题。记住这应许:“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基督,凡事都能做。”(腓立比书 4:13)

神对沉溺于罪中的世界的呼召,记载在以赛亚书45:22:“你们一切地极的人,都当仰望我,便得拯救。”我们之所以在试探来袭时屡屡失败,是因为我们专注于邪恶的念头,甚至到了珍视它的地步,而不是训练我们的心思,使我们能立刻仰望那位凭着大能使我们能立即避开这些念头的主。

让我们赞美神,因祂为信徒开了一条道路,使我们能成功抵挡魔鬼的攻击!十字架的道理,对我们这些得救的人来说,就是神的权能(哥林多前书1:18)。(原文希腊文更准确地将本节经文的后半部分译为“那些正在得救的人”。)

若我们没有足够的能力应对所面临的试探,那便是因为我们没有将心思专注于十字架。十字架是神为罪所预备的救赎之道,它向我们彰显了罪在神眼中是何等可憎。 只要我们仰望十字架——那象征着神将祂的儿子献为赎罪祭、向我们彰显祂无比大爱的标志——并看见我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对耶稣所造成的伤害,我们便会渴望从罪中得释放。

我们许多人之所以难以应对自身的罪,部分原因在于我们总将自己的罪与那些我们认为更严重、更可憎的罪行相比较。相形之下,我们便觉得自己的罪并不算太坏。我们没有使用神所用的同一把尺子,因此在我们眼中,这些罪并不显得是需要我们尽快逃离的罪。

戒除罪恶的终极之道,在于体会罪的代价;而体会这代价的最佳途径,则是明白它给神带来了多大的代价。我们必须直面这样一个事实:任何我们贴上“微小”标签的罪,在神眼中其实都足够可怕,以至于值得祂的儿子为此而死。唯有当我们最终领悟到为赦免那罪所付出的代价时,那罪在我们眼中才会变得令人厌恶。 届时,我们将彻底远离罪恶,并寻得我们内心深处所渴慕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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