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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荣耀中坠落
基督完美的顺从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代性死亡是《圣经》中揭示的所有其他救赎真理的核心。祂代替我们受罪的刑罚。祂自愿接受我们的惩罚,完全满足了律法对犯罪者的要求。歪曲救赎计划的这一重大核心事实将削弱基督教的整个根基。正是《圣经》中关于基督赎罪之死的功劳的这一重大真理,为每一个重生的信徒提供了保证。 撒旦的目的一直都是为了掩盖十字架在解决我们罪的问题上的简单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撒旦提出了关于基督在十字架上牺牲的性质的混乱问题。早期基督教的记录显示,某些团体并不相信我们的主具有完全的神性。例如,阿里安教派认为耶稣只是一个被造物。另一派神学认为,基督的死只是一种表象,并不构成真正的死亡。许多相互冲突的理论引发了人们对赎罪伦理的质疑。他怎么能承担我们的罪,接受我们的惩罚,从而使我们被宣布为义人,不受惩罚? 圣经》教导我们,基督 “道成肉身 “是为了完成某些救赎人类的任务。首先,祂必须过完全顺服的生活,以挽回人类的失败。其次,祂需要承担人类违反律法的罪责,并承受律法所要求的死亡惩罚。这两件事–他的赎罪之死和完美的顺从–可以归功于所有接受耶稣作为他们神圣的替罪羊的人。通过信仰,罪人可以被视为已经支付了死亡的惩罚,并过上了完全顺服的生活。这种经历被称为 “因信称义”,是所有新教救赎教义的核心。根据《圣经》这一优美的教义,悔改的罪人现在站在上帝面前,就好像他自己已经履行了刑罚。同时,他过去的失败和不顺服的记录被基督完美顺服的功劳所掩盖,因此他可以被算作是称义的–就像他从未犯过罪一样。 任何剥夺这一奇妙交易效力的教义都必须被视为最危险的异端。任何使基督不可能在肉身中过完美的生活,或不可能作为人的替罪羊而死的教义,都必须被视为公义的敌人。 我想说的是,今天数以百万计的基督徒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这样一种神学立场。大多数在这个问题上被蒙蔽的人实际上认为,他们坚持自己的观点是在荣耀基督。
需要什么样的人性?
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仔细研究道成肉身的主题。救世主进入人类家庭,为整个救赎过程奠定了基础。根据圣经,祂必须由童贞女所生,过无罪的生活,并为我们的罪而死。祂以何种方式和形式满足了这些要求呢?为了具有人性,祂必须在仅有的两种人性中做出选择–一种是亚当圣洁、未堕落的本性,另一种是亚当所有后裔堕落的本性。如果祂取了其他任何一种,那就根本不是人性了。 今天的宗教界在耶稣选择哪种本性作为道成肉身生命的问题上存在分歧。那些认为耶稣取了亚当在犯罪之前未堕落的本性的人,被称为 “先堕落者”(Prelapsarians)。认为耶稣具有堕落人本性的人被称为 “后堕落论者”(Postlapsarians)。无论人们选择接受这两类人中的哪一种立场,他都会受到这种选择的限制。 首先,让我们考虑一下相信耶稣以未堕落的亚当的本性降临的影响。这一立场会把我们引向何方,令人匪夷所思。首先,我们要问亚当在堕落之前具有什么样的本性。当然,那是一种完美、顺从的本性,罪对它没有任何吸引力。但它不止于此。亚当堕落前的本性也是一种有条件的不朽,这意味着除非他选择犯罪,否则他不会死。 事实是,未堕落的亚当除了不顺从,根本不可能经历死亡。亚当未堕落的本性不会死亡。只有在亚当犯罪之后,它才会走向死亡。如果亚当从未犯罪,他就可以继续享用生命树。”顺服、完美和永久的顺服是永恒幸福的条件。在这个条件下,他才有机会接触生命之树”(《先祖与先知》)。(先祖与先知》,第 49 页)。 当上帝创造人类时,他为人类设定了永生的条件。”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纪 2:17)。只有在人类犯罪的条件下,死亡和与生命之树的分离才会发生。只要亚当和夏娃顺从上帝,他们就可以吃生命树上的果子,并且免于死亡。”正如亚当在堕落之前可以确信生命树所赐给他的不朽一样,现在,在那场灾难之后,他的死亡也同样确定了”(《SDA圣经注释》第1卷,第225页)。 对我们来说,理解耶稣来到这个世界上时变成肉身的原因是非常重要的。圣经》说:”但我们看见耶稣,为受死的痛苦,比天使略低一等……他因神的恩典,替各人尝了死的滋味”(希伯来书 2:9)。 耶稣必须以人的身份降临,才能经历死亡并为罪付出代价。他不能以神的身份死去。他必须穿上能够死亡的本性。但这里有一个惊人的事实:如果耶稣具有亚当未堕落的本性,那么除非他犯了罪,否则他永远不会死!亚当的本性只有在被罪削弱之后才会死亡。耶稣只有生在亚当后裔的堕落家庭中,才能尝到死亡的滋味。正如一位作家所说,”基督实际上是将人的犯罪本性与祂自己无罪的本性结合在一起,因为通过这种屈尊的行为,祂就能够代表堕落的种族流出祂的血”(怀爱伦,手稿 166,1898 年)。
His Humanity Subject to Death
保罗在描述耶稣如何 “成为人的样式 “时强调了这一点:他既有人的样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甚至于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 2:8)。请注意,只有在祂成为人的样式之后,祂才能 “顺服至死”。祂的神性不受制于死亡,因此祂不能作为神活在这里,也不能作为神死在这里。祂必须具有可以死亡的本性。如果祂不是带着唯一可以 “顺从死亡 “的本性–亚当堕落的本性–降生,赎罪就完全不可能。这就是为什么圣经也教导说:”因为他身上确实没有天使的性情,却有亚伯拉罕后裔的性情”(希伯来书 2:16)。
他为什么不带着天使的本性降临?因为他们和亚当一样,是有条件的不死之身,除非或直到他们犯罪,否则不会死亡。基督不可能以天使的身份为罪付出代价,因为祂不可能死。祂也不能以未堕落的亚当的身份赎罪,因为祂也不可能以这种身份死去。祂必须作为 “亚伯拉罕的后裔 “降临。
亚伯拉罕的后裔只包括那些因亚当的罪而受死的人。如果基督具有亚当堕落前的本性,他就不可能为我们的罪受死,除非他先犯罪,而罪就会使他失去成为我们救主的资格。
我再说一遍,我们被堕落前的本性所限制。耶稣说得很清楚,祂是作为人而不是作为神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是,耶稣将自己限制在人类的条件下,只能从天父那里获得那些活在肉体中的人可以获得的能力和好处。基督一再声明,凡是天父没有赐给他的,他什么也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
换句话说,耶稣并没有为了逃避尘世生活的压力而任性地在神性和人性之间来回转换。祂接受了作为人生活所带来的危险、挫折和苦难。撒旦不断试图诱使他利用神性来摆脱某些困境,而在他在世上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里,他没有求助于自己的全能,这一定是对他最严峻的考验。如果他这样做了,救赎计划就会失败。即使在他死的时候,他也必须服从他的人性所强加的条件。
堕落前的自然不会死亡
现在我们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如果耶稣拥有亚当未堕落的本性,那么他就不可能死亡,除非他犯了罪,或者改变了他在尘世生活所遵循的规则。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救赎计划都会遭到破坏。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耶稣承担了人的罪责,为我们成为罪人,他的本性也随之改变,从而可以经历死亡。但事实并非如此。代替我们承担罪责并不会改变耶稣的人性。罪并没有进入祂的生命来腐蚀或玷污祂。祂只是替代性地承担了这些罪,也就是说,祂承担了这些罪,就好像这些罪是祂自己的一样,尽管这些罪并不是祂自己的。 但请注意这个重要的区别:当祂承担人性时,祂并没有代人受过。祂在这里生活时,并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人。祂实际上具有了人性。祂在现实中成为了我们中的一员。 因此,代替人类承担罪责并没有进入祂的生命,以实际的罪来败坏人性。祂经历了 33 年的人性仍然与祂同在,祂带着人性上了十字架。祂承担了我们的罪之后,与之前一样圣洁。唯一的改变是上帝看待祂和审判祂的方式。 根据上帝的创世诏书,人有条件的不朽只有在犯罪的情况下才会丧失。它不可能通过某种罪过的代偿而丧失。只有罪的玷污影响进入人的内心,才能带来本性的改变,使人走向死亡。这种情况从未发生在耶稣身上。祂被认为有罪并没有使祂有罪。但祂的人性不只是被认为有罪:它是真实的。祂必须在整个生命中接受这一现实,甚至在十字架上经历死亡。祂屈服于死亡的事实,就是祂的行为不符合堕落前本性要求的确凿证据。 有些人声称,在基督道成肉身这个问题上,我们相信什么并不重要,但事实是,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如果我选择相信耶稣是以未堕落的本性降生的,那么我就无法避免以下结论之一:
- He could not die to pay the penalty for my sin, or
- He Himself sinned in order to become subject to death, or
- He had to exercise His divine power to change the human nature He had assumed, in order to escape the limitations it imposed. Only thus could He be made subject to the death required for the atonement. The unfallen nature could not die.
这三件事中的任何一件都会阻碍祂履行作为我们救赎主的替代角色。 有人声称,那些遵循基督堕落后本性学说的人因此使祂有罪。我想说的是,只有那些相信基督堕落前本性的人才会有这种扭曲的观点。事实上,他们是唯一认为基督必须犯罪才能完成救赎计划的人。 悔罪论者真诚地认为,带着亚当堕落的本性出生会使耶稣有罪。因此,为了使耶稣不再受罪的支配,他们试图使耶稣不再受死亡的支配!
原罪不符合圣经
那么,为什么那些相信堕落后本性的人被指控使基督成为罪人呢?很简单,因为提出指控的人相信原罪学说。后堕落论者不相信罪是由天性赋予的,而是由选择造成的。他们认为,耶稣降生为人时并没有承担任何罪责。祂继承了罪强加在亚当所有后裔身上的软弱本性,但祂从未在任何情况下屈服于这些软弱。祂的一生绝对圣洁无罪。祂从母亲腹中就被圣灵充满,并相信每天都会有属天的力量赐予祂,祂的一生从未间断过战胜一切罪恶。 通过皈依和成圣的过程,亚当的每一个后裔都能过上同样的持续胜利的生活。耶稣只是在出生前选择了我们出生后才能选择的东西。祂选择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将自己的生命完全交托给天父。我们在皈依时做出了这个决定,并开始分享上帝的神性–同样的神性支撑着耶稣度过了 33 年的圣洁生活。 不可否认的结论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保持中立。在基督堕落前本性的学说中,我们不仅失去了在肉体中战胜罪的哪怕一个例子的鼓励,而且我们还取消了基督成为我们神圣的罪孽承担者的所有可能性。上帝不容许我们对基督为我们赎罪的替代性死亡持有如此有限和错误的观点,从而玷污他的名。 有些人赞同这样的观点,即耶稣既没有堕落前的本性,也没有堕落后的本性,而是具有其他人类从未有过的完全独特的本性。他们认为耶稣具有未堕落亚当的灵性和堕落后亚当的肉体。他们认为有必要这样做,以解释耶稣在幼年和青年时期的无罪经历。但是否因为耶稣的经历与其他孩子不同,就有必要赋予他不同的本性呢?祂的经历有多不同呢?那就是完全降服和顺从他父亲的生活。其他孩子也能这样吗?的确可以,只要他们到了可以完全委身于基督的年龄。由于祂的先存,基督在出生之前就能够做出这样的承诺。如果其他人类能够在晚年,甚至在本性堕落的情况下,获得战胜罪恶的力量,那么为什么耶稣不能在早年–同样的本性–就做到这一点呢?我们谈论的只是时间上的差异,而不是本性上的差异。 也许有人会说:”那耶稣就比我们更有优势了”。但请等一等。这是什么优势?如果你比我早两年接受基督,那么在那两年里,你就比我有优势。事实上,基督对我们的优势与我们对所有比我们更晚皈依基督的人的优势是一样的。除了每个毫无保留地把生命交托给基督的灵魂所共有的优势之外,这并不是本质上的差异。我并不是说耶稣在出生后才需要或经历皈依。祂在母腹中就被圣灵充满,所以祂无罪的经历是基于我们只有在重生时才能经历的东西。 如果认为耶稣具有未堕落亚当的灵性和堕落后亚当的肉体,那么有哪些反对意见呢?三个严重的缺陷似乎使其与圣经神学不可调和:
- It conflicts with the wholistic Bible view of man’s nature.
- Where does the Bible teach that there is a dichotomy between body and spirit? Scriptural truth has always been in favor of a unified understanding of human nature, with body and spirit interacting together to produce total mental and physical health. But when we come to the nature of Christ, this wholistic concept is abandoned and some begin to talk in dualistic terms, with part of Christ’s nature being sinful and part being sinless.How could there be such a combination within Him as the unfallen spiritual nature of Adam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fallen physical nature of sinful men? Are we trying to say that Christ’s physical weaknesses had no impact on His spiritual nature? Would it not be true that Christ would be most prone to discouragement or irritation when His body was physically tired? If this is true, then Christ would have tendencies to sin in His moral or spiritual nature.
- It suggests a hybrid nature possessed neither by Adam nor those who lived after him.
- With no such combination known among human kind, this totally different nature could not be designated as “human nature” at all. It would be hopelessly at odds with the Bible requirement that Christ “also himself likewise took part of the same … in all things … made like unto his brethren” (Hebrews 2: 17). No one would contend that such a blend of unfallen and fallen natures would be in “all things” like his brethren! It would be unlike “His brethren” before the fall if He had a fallen physical nature, and it would be unlike “His brethren” after the fall if He had a sinless spiritual nature. What other “brethren” are left? Logic compels us to finally confess that if His nature was “in all things … the same” as His brethren, then it would be required that some brethren be produced who had an unfallen spiritual nature and a fallen physical nature. If no such brother could be found, then Jesus would, by necessity, have to possess a human nature “in all things … the same” as pre-fall Adam or “in all things … the same” as post-fall Adam. To do otherwise is to either deny the plain words of Scripture or deny simple logic.
- It would nullify the possibility for Christ to be “in all points tempted like we are” (Hebrews 4: 15).
- It seems inconceivable that Adam’s holy, unfallen nature could be tempted in every way that we are tempted. He had no inward response to temptation whatsoever, and surely there is no one who will assert that our fallen natures are not strongly tempted from within. Good theology does not defy rationality. Whatever we believe on this point, it must be consistent with clear statements of the Bible. If Jesus was tempted in all points “like as we are,” it could not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physical arena alone. Most of our temptations arise from a weakened spiritual and moral nature. If this source of our strongest temptations was absent in Jesus, then He never could have been tempted in all points “like as we are.” It would be a self-contradiction to even suggest such a thing.
现在,让我们简要看看圣经中关于堕落后观点的证据。希伯来书》第二章包含了大量有关这一主题的材料。请看这几句话”儿女既有血肉之体,他(基督)自己也照样有血肉之体……所以他在凡事上理当与弟兄相似,好作仁慈忠信的大祭司”(希伯来书 2:14-17)。 这节经文是《圣经》中最强调、最明确的经文之一。它使用了一组词语,让人对所表达的意思毫无疑问。任何一个词都能表达所要表达的清晰思想。 例如
- He took part of the same
- He also took part of the same
- He Himself took part of the same
- He likewise took part of the same
- In all things made like His brethren
为什么上帝选择把所有这些表达方式放在同一经文中,从而产生五重影响呢?这听起来几乎是在重复。”他自己也照样有分”。原因肯定在于所表达的真理异常重要。上帝不想让人对被杀羔羊的本质有任何疑问。任何误解都会给整个救赎计划蒙上阴影。它可能会质疑基督在十字架上替罪之死的有效性以及祂所归于的公义的充分性。 怎么可能有人会误解这些经文中使用的精确语言呢?答案显而易见。撒旦痛恨这一真理。他能够利用《圣经》中最明确的经文来混淆其含义,这充分说明了他的欺骗性狡猾。这也是一个令人惊叹的例子,说明人的大脑有能力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东西。 我认为,如果上帝用十种或二十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件事,它仍然会被那些不愿相信它的人所拒绝和否认。增加一些词和短语会更有说服力吗?比如,”他自己也确实以同样的方式,在所有事情上都确实地参与了同样的事情”。再多的形容词,再多的修辞,都是没有用的,因为这并不能让事情变得更清楚。 请仔细看看这句话:”完全相同 “是什么意思?这是什么意思?与什么相同?上一节经文给出了答案。与血肉所生的儿女一样。通过这个例子,《圣经》作者结束了对耶稣人性的一切猜测。没有比这更有说服力的了。既然在亚当和夏娃犯罪之前没有孩子降生到这个世界上,那么毫无疑问,每一个有血肉之躯的孩子都必然有亚当堕落的本性。因此,当《希伯来书》的作者写到耶稣 “也有分于亚当 “并 “凡事……造得与他弟兄相似 “时,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论断。只有证明有些孩子是由血肉之躯所生,没有堕落的本性,任何人才能理性地质疑基督堕落后的人性。同一节经文宣称,他与所有其他出生的孩子具有相同的本性,以便 “作仁慈信实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和好”。只有这样,他才有资格在天父面前成为人类大家庭的合适代表。 有人可能会说,基督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做他想做的任何事。的确,祂可以。祂本可以选择犯罪,但祂没有!祂本可以从荆棘和钉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但祂没有!祂本可以以自己的本性降临,但祂没有!祂本可以以不受苦的本性降临,但祂没有!感谢上帝,祂没有做这些事!感谢上帝,祂没有做这些事,而是 “自己卑微,成为顺从,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多么伟大的救世主啊